财税法规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9号           2019-12-25

  为保障《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废止56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

2019年12月25日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合资企业或合资企业的中外方投资者能否用租赁来的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合资企业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字〔1986〕第12号)

  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1〕第454号)

  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函〔1994〕第89号)

  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5〕第366号)

  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若干条款的说明》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6〕658号)

  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问题的答复(外经贸法函字〔1996〕第66号)

  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不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8〕第302号)

  八、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外经贸资综函字〔1998〕第260号)

  九、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外经贸资发〔2001〕538号)

  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一函〔2002〕615号)

  十一、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25号——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

  十二、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字〔2004〕1号)

  十三、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终止清算、恢复经营问题答复的函(商法函〔2004〕第45号)

  十四、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意见(商法函〔2004〕第71号)

  十五、商务部关于依法行政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5〕第3号)

  十六、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出资及清算具体应用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商法字〔2005〕第32号)

  十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处置不良资产审批管理的通知(商资字〔2005〕第37号)

  十八、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59号——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批准证书发放管理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

  十九、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答复(商办法函〔2006〕第32号)

  二十、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物流领域吸引外资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6〕第38号)

  二十一、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法字〔2008〕31号)

  二十二、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第23号)

  二十三、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转B股流通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08〕59号)

  二十四、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涉及宏观调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54号)

  二十五、商务部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商投资行政许可的通知(商资函〔2008〕第21号)

  二十六、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8〕第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