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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9-12-0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第二节机遇挑战

  第三节重大意义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战略定位

  第四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强化区域联动发展

  第二节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第三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四节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

  第四章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

  第一节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

  第二节加强产业分工协作

  第三节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

  第五章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第一节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

  第三节协同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加强省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六章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第一节共同加强生态保护

  第二节推进环境协同防治

  第三节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

  第七章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第一节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第二节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

  第三节推动文化旅游合作发展

  第四节共建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

  第八章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第一节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第二节协同推进开放合作

  第三节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第九章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

  第二节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

  第三节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

  第十章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第一节打造生态友好型一体化发展样板

  第二节创新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制度

  第三节加强改革举措集成创新

  第四节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第十一章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

  第一节打造更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二节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第三节完善配套制度和监管体系

  第四节带动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

  第十二章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

  第三节健全推进机制

  第四节建立1+N规划政策体系

  第五节抓好督促落实

  前 言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编制本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