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一)抓好落实工作。各地区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应通力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系统升级改造与对接工作,按规定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二)加强沟通交流。各地区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交款人以及入账报销单位沟通交流,全面客观了解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区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宣传渠道,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宣传工作,提高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公众认知度,切实提高医疗收费票据流转运用效率,实现便民利民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