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二)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三)主持制定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重大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或采纳,颁布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完成在经济领域内具有重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代表性成果;

  (五)主持完成的经济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等,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政府或社会组织开展的重大经济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七)主持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八)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发表的专业论文,在经济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受到同行专家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