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九)出口退税管理“无纸化”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框架体系下,对创新示范区和自贸区纳税人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均可按出口退税申报无纸化办理,只提供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电子数据,原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和纸质申报表留存企业备查,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和海关等部门提供的电子数据,审核办理出口退税,切实提高科技创新企业出口退税办理速度。

(十)长江经济带实现服务“互联通”

加强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税务机关的跨地域协作,增进科技创新政策资讯、办税事项和科技创新企业征信状况等动态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实现对科技创新企业税务登记、纳税服务、税收资质互认、信用级别互认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和服务,促进区域内要素合理流动、产业分工协作,实现区域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