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检查督促。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将组织不定期联合检查,并就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围绕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在采集、共享、接收过程中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执行文件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5-12-31
相关附件:1.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数据项.doc 2.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数据技术调整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