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四)公募性质的非法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日净资产40%的。其中,封闭运作基金和避险策略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日净资产100%的。

  (五)私募性质的非法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向私人银行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合格机构客户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日净资产100%的。

  票友君:重点来了



  1、存款类机构,债券回购不超净资产的80%;当前54家银行净资产超100亿,108家银行净资产超10亿,按此很多银行的债券正回购只能在80亿以内!这对很多小行打击太大!

  2、非银杠杆被灭了一半!目前很多券商的杠杆在200%以上,按照新规只能120%!

  3、保险公司,按照资产口径,不超20%,影响相对有限!

  4、公募产品,货币是20%,其他开发期的一律40%,封闭期的100%;老规定!

  5、第一次明确了私募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向私人银行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合格机构客户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6、100%的杠杆首次明确!更严格!

  参与者应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相关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以下简称市场中介机构)报送相关财务数据。参与者未按相关要求报送数据的,市场中介机构可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票友君:以后外汇交易中心能拿到所有的金融机构及产品的财务数据!最全了!

  本条所指的债券回购不包含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的债券回购。

  对于多层嵌套的产品,其净资产按照穿透至公募产品或法人、自然人等委托方计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票友君:原来通过产品嵌套,债券借贷+买断式回购做双倍杠杆,逃避监管的方式被堵住了!

  十、市场中介机构应加强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日常监测,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发现参与者有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市场进行信息披露。

  票友君:中介机构指外汇交易中心、托管公司、清算所、托管行、货币基金等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债券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必要时可对参与者杠杆要求进行逆周期的动态调整,并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规范管理工作。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所管理的金融机构及其他债券市场参与者内控制度建设、债券交易规范、杠杆比率审慎水平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票友君:注意新词

  1、新词:逆周期的动态调整!央行又有新技能了!各位老老实实别和央妈过不去!央妈可能还会把杠杆要求值下压!

  2、杠杆违规要处罚!去杠杆下实招!

  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

  十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应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强对参与者的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参与者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内控制度等进行自查整改,一年内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新开展各类债券交易。对于本通知印发之日尚未了结的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各类债券交易,可以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续作,同时应当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要求纳入表内规范。因纳入表内造成相关规模、杠杆、集中度不达标的,一年之内予以豁免。

  票友君:重点来了

  1、1年调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