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5〕141号                 2015-11-17

国发[2015]58号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公布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29项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全面落实取消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取消审批事项后续管理要求。

同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税29项)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17日

税屋备注——
2015年10月11日,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其中,涉税部分共计29项,税屋整理如下——  

9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地方税务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

10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地方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1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地方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1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地方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13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地方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14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地方税务机关《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4号)

  

32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的审核地方税务机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33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地方税务机关《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34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业务的核准地方税务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