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发[2015]42号 2015-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现将《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2015年11月4日
附件: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业综合开发延长和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在当前农业生产成本攀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的新态势下,迫切需要强化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发展的作用,在扶持方式、扶持对象、扶持方向和扶持环节上开辟新路径、挖掘新潜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精神,以“优化布局、突出优势、精准扶持、提高效益”为主线,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着力点,通过优选产业范围、改进扶持方式、优化管理机制,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多元资本扩大投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重点实现“三个转变”。一是扶持定位从项目向产业转变。通过集中投入、合力支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实现节本降耗、提质增效。二是实施主体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并推行同一产业多主体共同申报、协同发展机制。三是项目资金从“主导”向“引导”转变。以项目为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其他资金的投入,扩大资金盘面,合力支持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 找准关键,集中投入。将有限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集中投入到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中,解决项目小而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所具有的节约成本、促进创新、刺激经济增长的效应,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 立足禀赋,打造优势。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禀赋特色,重点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和产业上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产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出效率。通过优势特色产业的集聚和提升,将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竞争优势。
[三] 面向市场,提升价值。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业和品种结构,突出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季节特色等,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动态化的需求。根据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对拟扶持的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产业扶持的精准性。
[四] 延伸链条,集约开发。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合理确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主体和内容,着力于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延伸特色产业链条和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配套衔接,最大限度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集成效应和示范效应,提高优势特色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目标任务
从2016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集中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对纳入农业综合开发优先扶持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力争用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其他资金投入,推动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显著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和水平,使农业综合开发成为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