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17]243号               2017-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商务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

  《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是制造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定《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10月9日

  附件:

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制造业重新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发生重大变化,制造业发展站到了由大变强的历史起点上。民营企业是制造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明显放缓。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协同推进。与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企业杠杆率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部门协同,引导企业、社会中介和公众参与,形成合力。

坚持公平共享。推进产业政策由选择性向功能性转变,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有效地获取政策信息并受益。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一是探索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动骨干民营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机制和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攻克转化一批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大型科研仪器,推动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二是分年度遴选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承担相关任务,发挥民营骨干企业在重大工程、重点任务研发和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任务部署方面充分征求并吸收民营企业的意见。以民营企业为重要对象,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民营企业为主体打造创新设计集群,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