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六、本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月10日
总局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解读: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政策
总局访谈——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访谈实录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