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等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81号                      2015.8.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现公布第五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以及纳入第一至第四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名称变更名单,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8月17日

相关法规——

国税函[2012]3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税收会计统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 

财综[2012]8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附件:

1.

第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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