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年版)[全文废止]
商贸函[2015]600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国家鼓励的进口商品信贷支持的补充通知

税屋提示——依据发改产业[2016]198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本法规自2016年9月9日起全文废止。

一、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

序号

技 术 名 称

A1

页岩气开发利用技术(水力压裂技术和水平井钻井技术)

A2

煤层气(**)地面抽采及综合利用技术

A3

采掘装备自动化与工况检测系统技术

A4

其他高效综采成套装备和煤矿快速掘进与支护设备制造技术

A5

地下矿山无轨采矿设备自动化技术

A6

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

A7

煤炭液化、地下气化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

A8

煤矿地质、石油及地球物理勘探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

A9

核材料及装置的设计制造技术

A10

可再生能源、氢能等新能源领域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

A11

烟道二氧化碳捕集、驱油、埋存一体化技术及二氧化碳开采天然气和回注技术

A12

大功率天然气输送装置先进设计技术

A13

天然气输送管线增压站用燃气轮机技术

A14

天然气液化混合冷剂循环压缩机技术

A15

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技术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效率>80%;总电流谐波畸变率<3%;储能效率>90%)

A16

闪速熔炼、闪速吹炼铜冶炼技术

A17

烧结制品窑炉工艺参数控制关键技术

A18

大规格高强度圆环链制造技术

A19

万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的设计制造技术

A20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涡轮叶片及高温热部件精密铸造技术

A21

65nm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制造技术,0.18μm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制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