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狠抓任务落实。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厅(室)要承担网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主动与纳税服务、信息技术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指引》对标落实工作;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将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开展培训交流。各级税务机关要组织学习《指引》,把提升网上履职能力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知网、懂网、用网的意识和水平。积极建立交流平台,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提高管网、建网、办网能力。
(四)强化督查考评。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指引》贯彻落实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及时跟踪问效,推进工作落实。税务总局将根据《指引》要求制定网站评估指标,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网站评估,以评估促管理、促规范,将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评。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