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计局 持续实施 8 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中央编办、法制办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9 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10 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 国务院审改办 持续实施 11 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省级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2 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 持续实施 13 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14 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 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持续实施 15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9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