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2.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的,但又同时支付大额特许权使用费;

3.向避税地支付较多特许权使用费或不予征税的劳务费;

4.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同时支付较多劳务费用的,是否存在重复收取费用;

5.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且支付金额巨大、支付标准发生变化、支付标准与营业常规差异较大;

6.经营状况未发生变化而新增支付项目,改变支付标准或者支付流向发生变化;

7.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标准、额度是否与行业常规不符。

8. 混淆特许权使用费与服务费用,如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取代特许权许可使用,规避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针对于利息支付,提醒大家还应重点关注以下税务风险:
1.向关联企业或其他非金融企业支付利息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资本弱化);

2.境内金融机构支付给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息未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3.有安排费、承诺费和代理费等视同利息合并征税的费用发生;

4.国内外汇指定银行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出口风险参与、境外分行出口代偿以及其他债务所涉及的对外支付利息项目;

5.居民企业境外资金融通、对外支付的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进口设备利息支付、大宗商品贸易项下支付利息等情况。

此外,特别提醒大家关注的是,今年税总将会对2号文《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进行全面修改,其中将会增加专门的章节规范无形资产及集团内劳务的转让定价管理。TPPERSON也将会密切关注2号文修订的进展并将会及时和大家分享相关专业建议。

新闻链接:

新疆克拉玛依市地税局加强非居民税收风险管理

2015年06月0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李辰

克拉玛依市地税局数据管理局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所得开展专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近期,自治区地税局下发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非居民税收风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克市地税局在非居民税收风险要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所得的特点,积极和外汇管理局沟通,取得了近三年涉外收支交易明细数据,同时结合征管数据及财务报表,对涉税信息进行量化测定,建立风险指标,扫描出疑点纳税人与外汇管理局涉外收支交易明细数据对比分析,测算企业潜在税款流失偏离度,找出容易发生风险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

目前,克市地税局数据管理局已通过征管数据库筛选出相关居民纳税人,正在结合涉外收支交易明细数据等资料进行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