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工商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新的减税措施的宣传,扩大减税措施的社会影响。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以点带面,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一位纳税人,全面提升宣传和辅导效果。
十、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效应分析和督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减税效应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绩效考评等方法,强化落实工作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省税务机关应将落实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