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二)关于内部控制报告形式。

  各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中央部门应当报送本地区(部门)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应当由地区(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汇总单位公章。

  使用单机版报送的有关地区还应当同时报送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其他各级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附件:

  1.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18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财政部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