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57 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 国家邮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下放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地)邮政管理局

  58 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业务审批 国家邮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下放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地)邮政管理局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土地估价师资格 国土资源部 准入类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6年第35号) 取消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 取消   4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关于印发〈理货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07〕575号) 取消   5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水利部 准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