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通知

交办财审[2018]53号       2018-5-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和建设单位等会计制度。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要求,保障政府会计制度转换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政府会计制度是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会计制度转换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学习宣传,实现平稳转换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确保全体财务人员理解并掌握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和有关规定(相关文件可在财政部或部财务审计司外网网站自行下载)的内容要求。要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研究,梳理本单位在制度转换和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结合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方案,部鼓励和支持各单位提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部将组织对部属一级单位财务人员和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并同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与财务审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三、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以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与政府会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核算内容,并完善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机制,全面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各单位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联系人:财务审计司李向镇,联系电话010-6529290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