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各省税务局在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  ?
 
  附件:1.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2.司法部关于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