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关于试点创新企业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会计处理事项的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8号             2018-6-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7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

  现公布《关于试点创新企业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会计处理事项的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关于试点创新企业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会计处理事项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