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税总发〔2014〕102号 2014.9.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把督促检查、抓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6月,国务院组织督查组对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督查;8月中旬,国务院决定由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上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国务院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地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为各地区、各部门作出了表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此文转发,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
督促检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税收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加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抓落实。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
为加强对各地税务机关的督促检查,税务总局已经成立了办公厅督办二处,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对税务系统的督促检查工作。税务总局将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每年组织对各省税务机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组建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保持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各地税务机关要制定督促检查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定期组织开展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税务机关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和本级税务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抓好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对上级机关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不断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要明确责任、合理分工、规范程序、创新方式,完善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局领导负责、承担督促检查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督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督查部门要围绕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牵头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下级税务机关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分级负责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职责要求,负责上级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税务机关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下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协同配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上级督促检查工作的衔接和配合,统筹协调,合理安排,避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行政监察和内审部门专项审计等监督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评估,协调各方面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动态管理机制。要规范督促检查的工作流程,实现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督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