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五)强化制度建设。在落实“三亮”活动各项要求的同时,要继续总结、巩固、完善已有做法,形成制度,保持工作连续性。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评先选优、民主评议、群众评议的动力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扩大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三亮”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地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收集汇总活动中的有关数据,如参加“三亮”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数、职工群众和商户数、亮出承诺数、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具体数值,每季度向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总局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同时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总局。总局汇总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中央有关方面,并集中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工商总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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