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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指导小微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5]46号                    2015-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职能,积极推动非公经济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两个作用”发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总局决定自现在开始至12月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组织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以下简称“三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三亮”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持续推进,“小、个、专”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组织“小、个、专”党组织开展“三亮”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需要,对于推动非公经济领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亮身份,是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真实性、有效性和公开性的重要保障。亮职责,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亮承诺,是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破解企业生产经营难题,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具体实践。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开展“三亮”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指导活动开展,并作为协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坚持把服务改革服务发展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积极发挥“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创先进,广大党员争优秀,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明确组织开展“三亮”活动的目标要求
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着力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学习教育,围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三亮”促进生产经营,亮出形象,亮出责任,亮出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活动,在提升服务能力、强化自身素质、加强党性锻炼、谋划技术创新上争先进、当优秀。通过党员示范,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鲜明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调动周围广大职工群众和商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同时影响带动其他经营者,不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文明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一)亮身份。在党员经营户门店统一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公示牌,亮牌经营。共产党员佩戴党徽和党员服务卡,注明党员信息,亮明身份。促使党员经营户带头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其他经营户作出表率。对于不愿亮明身份的党员经营户,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思想动员促转、组织联系协转、评先评优励转等办法,鼓励“隐性党员”“口袋党员”亮明身份,承担义务,发挥作用。

(二)亮职责。引导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范围,亮出岗位、亮出职责,为服务群众提供便利。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全面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引导党员立足自身优势和生产经营实际,通过公开栏、岗位牌、党员服务卡等形式,亮出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流动红旗、评选党员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窗口服务明星等活动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争做创业的先锋、创新的尖兵、创造的能手,增强党员的社会责任感,促使党员当好服务发展的带头人、服务顾客的贴心人和回报社会的热心人,让群众感受到党员经营户的诚实和信誉,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