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其资格许可和”,删去第三款。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
三、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2008年3月3日国务院公布)
四、种畜禽管理条例(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五、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