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一、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的背景是什么?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手段。为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2007年,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照片信息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技术手段。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已经覆盖全国近22万个商业银行网点,应用范围包括开户、大额取现、信贷、理财等业务。截至2017年底,银行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323.8亿次,日均1543.7万次。

  随着联网核查系统推广运用,不法分子也改变了犯罪手法。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地下钱庄、洗钱等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以及他人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造成证件实际持有人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此,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人民银行决定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为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解决银行难以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问题。

  试点工作是人民银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二、什么是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居民身份证是否挂失、失效,以验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性的行为。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姓名等信息,以验证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行为。如银行核查的非居民身份证件记载的信息与公安部相关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信息不一致。

  三、客户申请办理哪些业务时银行会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银行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银行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同时,《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2007]第2号)规定,银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此次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