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推行智慧审批,开展“互联网+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应用试点。

  按照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的布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要求,建立建筑业企业资质智慧审批标准化数据库。将现有人员库、企业库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对企业、人员、业绩、项目等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同时,新建企业业绩库,在对企业资料申报入库时进行真实性筛选审核,对电子数据库信息做到一次审核,多次使用,一经入库,多事项通用。

  构建数据共享的开放性信息平台。与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合作,获取企业登记信息和变更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等信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作,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智慧审批功能,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大数据,量化审批标准,按照不同类别资质标准的要求编写数据模块,将数据库信息条目与审批模块对接,实行“机器换人”,通过系统运算,与设定的各类资质标准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判断生成结果,推进企业资质智慧提示、智慧审批、智慧监管。

  (四)优化许可服务,提升广东省建筑业发展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以全面**市场活力为导向,引导资质种类和资质等级合理分布,进一步优化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结构,培育形成综合实力大而强、专业能力精而优的建筑业龙头企业。从业绩录入、政策解读、流程提速、持续跟踪、交流学习、协调会审6方面着手,对企业业绩数据录入给予指导服务,在文书制作、证书盖章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对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事项及时向企业反馈意见,对申报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资质的企业,会同其他专业部门为企业提供指导与服务。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期限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一)全面启动(2018年1月-2018年12月)。制定政策文件,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优化资质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推进完善(2019年1月-2020年12月)。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相关措施,并根据试点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三)总结评估(2021年1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形成试点成果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参与,确保改革决策执行上下畅通、运转高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试点任务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处室,主动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按照本方案的安排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适时召开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部署推广。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对改革新进展、新成就的宣传报道力度,凝聚共识,增强信心。*解读改革政策,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引导社会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