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22船员资格临时特免证明签发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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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防治船舶污染能力专项验收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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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船舶货物污染危害性评估机构认定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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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船舶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件评估机构认定交通运输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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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船舶污染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定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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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引航员注册审批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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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水利部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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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21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草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30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农业部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31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