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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及培训的通知

税总函[2013]631号                                             2013-1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71名税务干部入围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开班仪式将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举行。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承办培训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费用列入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预算。研修班教学费、住宿费由税务总局按规定统一拨付。学员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参训学员报到时应携带正装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及运动衣物。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人于11月21日17点以前报到。报到后安排入学教育。未经请假批准不能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于11月20日以前登陆税务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为本省(区、市)学员进行电子报名和注册。需接站人员应在培训班开班前1天登录系统,补录报到方式、到达时间及航班(车次)。未及时在系统补录或变更报到信息的请直接与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

  教育中心联系人:张群 电话:63410425。

  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到联系人及电话:
       赵静、马丽;联系电话:(0514)87806600、87806967。传真:87806671。

       接站地点及联系电话(报到当日开通接站手机):
       南京禄口机场接站手机:13952796377;
       南京火车站接站手机:13952796379;
       南京火车站南站接站手机:15152726952;
       镇江火车站及南站接站手机:15152726796;
       扬州火车站接站手机:13952755617。

  附件: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名单准考证号姓 名工作单位及职务41196袁红兵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分局局长21046徐向阳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31003张佩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21152黄碧波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11337赵 弘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审计一处处长11276黄 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消费税处处长31048张亚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干部管理学校副校长31032曹学胜河南省新乡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31115马 列新疆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副局长(挂职)11408隋焕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11359陈 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31136安 然重庆市渝中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1409王贻垒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31098杨林林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41194熊勇立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征科技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