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物流监管相关规章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号      2018-1-29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等规章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上述规章所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附件2、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

附件3、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驾驶员备案登记表

附件4、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

附件5、载货簿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汽车载货清单

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汽车载货清单

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附件9、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

附件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中转通知书

附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附件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中转通知书

附件13、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表

附件14、(封面)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证书

附件15、(海关监管簿封面)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附件16、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不予备案通知书

附件17、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延续申请书

附件18、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公用物品申报单

附件19、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

附件20、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境外添装燃料物料申报单(进境)

附件21、舱单备案登记表

附件22、舱单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