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五)认真分析总结。各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全面客观分析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时上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既要反映检查成果,又要阐述工作措施,同时提出意见建议;分行业报告要全面分析行业特点,归纳税收违法行为发生规律,提炼检查方法;典型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借鉴价值;各地自行开展的富有成效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要形成检查指南。各项数据要翔实、可靠,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报送,不得任意改动统计报表项目、格式。各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对上报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敷衍拖沓现象。?

本通知所要求报送材料均应形成电子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检查情况应同时填写附件2和附件4),报送至可控FTP: E_CENTER(供各省上传使用)-稽查局-系统工作处-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材料上报。?

附件:
1.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
3.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填报说明
4.2014年全国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2月28日?

(联系人:税务总局稽查局系统工作处田海涛联系电话:010-63584581。)?
(对税务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