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张群、王凌媛,电话:010-63545015,63543770。

  附件下载: zip 文件 
       1.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
  2.填表说明

相关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录取的通告 
税总函[2013]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3]86号 关于推荐选拔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通知

税总发[2013]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