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 58 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中国民航局及其地区管理局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 59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60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61 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

国家外汇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 原由国家外汇局分支局实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

版权所有© 2013-2019 官场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