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4]20号 2014-01-08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国科火字[2011]123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2]1220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财税[2015]6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国科发高〔2013〕595号)文件精神,现对《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90号)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关村示范区试行)》内涉及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内容予以补充,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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