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第八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财务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体育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彩票公益金、一般财政拨款占总收入比率,衡量体育事业单位收入结构。计算公式为:
  彩票公益金占总收入比率=本年彩票公益金收入÷本年总收入×100%
  一般财政拨款占总收入比率=本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总收入×100%

  3.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体育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4.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体育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5.资产负债率,衡量体育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

  二、业务指标
  1.举办全民健身活动次数,指体育事业单位举办的不同级别群众体育活动的总次数。
  2.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人数,指参加体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全民健身活动的总人数。
  3.专业运动队人数,指在体育事业单位优秀运动队试训、在训和处于职业转换期并享受运动员津贴的运动员人数。
  4.获世界冠军数,指体育事业单位运动员参加夏季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国际体育单项组织正式批准举办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或世界杯系列赛总决赛获得的冠军次数。
  5.获洲际比赛冠军数,指体育事业单位运动员参加夏季和冬季亚洲奥林匹克运动会、亚洲体育单项组织正式批准举办的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或亚洲杯系列赛决赛获得的冠军次数。
  6.获全国比赛冠军数,指体育事业单位运动员参加夏季和冬季全国运动会、国家体育单项协会正式批准举办的全国锦标赛和杯赛的冠军次数。
  7.体育场地设施种类、数量及面积,指体育事业单位所有的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的种类、数量和面积。
  8.体育场馆开放率,衡量体育事业单位所有的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时间占总使用时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体育场馆开放率=场馆向社会开放时数÷使用总时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