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2)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的确定问题
国税函[2003]1252号规定,中国移动内地子公司的残值扣除比例为3%。中国移动按该规定执行。
5.不合法凭证问题
中国移动支付房屋租金、水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时,以复印件、收据、白条、分割单等不合法凭证的,可以在确认费用是真实、合理的情况下,限期其换取合法票据后进行扣除,如果不能取得合法票据,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可将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合同及分割单等凭证作为合法票据进行扣除。
中国移动支付代理商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时,代理商应开具发票给中国移动,中国移动据以列支费用。中国移动自己到地税局代开服务业发票或者从地税局购买服务业发票,自己为自己开具,作为列支费用原始凭证,这种情况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
6.外资企业是否可按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问题
中国移动各地子公司可按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二)资本化与费用化问题
1.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的判定标准问题
判断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内资企业有20%的比例限制的定量标准,而外资企业只有定性标准。在检查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维修还是更新改造固定资产,再确定是否资本化。
2.房屋装修费(维修费)资本化标准问题
中国移动的营业网点平均装修费用只有几万元,且部分费用用于带有中国移动形象标识的门额装饰。可参照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营业网点装修费用的列支规定,允许在当期费用科目中直接列支。
3.软件及软件系统后续开发支出资本化问题
软件及软件系统的后续开发支出,如果只涉及旧软件的更新、升级但没有报废的,费用可以直接列入当期业务成本,如果将旧软件报废(在省国家税务局备案),新软件支出应予资本化。
4.网络优化费用是否资本化问题
网络优化应具体分析,看是局部还是全面的,如果没有增加网络设备数量或未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不是对软件升级,只是对拥挤的网络进行调试,提升网络运行速度的,可不作资本化处理。
5.专项整治费是否资本化问题
线路专项整治费、基站蓄电池专项整治费、线路迁移及基站监控设备搬迁等费用,如果涉及更新固定资产,应予资本化。
6.通信基站改造是否资本化问题
通信基站的改造工程(包括3G工程),应予资本化。
7.仪器、仪表资本化标准问题
仪器、仪表做低值易耗品处理。
8.工程建设贷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问题
中国移动先用自有资金进行工程建设,待工程贷款资金到位时将贷款资金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或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构建,贷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税前扣除的,应依据贷款合同的性质判断,工程贷款合同的利息支出应予资本化,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利息支出,可计入费用。
9.重新铺设光缆的修理费,是否资本化问题
因市政建设、线路不稳定等重新铺设光缆的费用列支修理费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予以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