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部际协调小组将通过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零售商积极参与,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震慑警示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工作成效,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部际协调小组专设举报投诉渠道,接受企业和个人的举报投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邮编100731;
电话:010-85093316。
各省(区、市)协调小组也要设立举报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举报投诉发现的线索,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认真核查,属实的要严肃查处。
(四)完善法规,建立长效机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规范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制度措施,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要从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工作入手,*研究清理和规范流通环节所有不合理收费问题。
附件:
1.零售商自查自纠表
2.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联合检查表
3.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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