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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2]8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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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剑英解读——当然不征收了,A个人想增资自己的B公司,只要不是房屋、土地,则不征收契税。
财税[2012]4号文第八条资产划转规定: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一个是划转,一个是增资,增资征收契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关于契税征收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一、关于如何确认企业投资主体改变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所称“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第四条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投资人名称和出资比例均不发生改变。凡改变上述两项内容的,均属于投资主体发生改变。】六、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樊剑英解读——案例:A将自家商铺转移至自家开的老A快餐店,都是自家的,免征契税,如果是B将他的商铺转移至老A快餐店,不是自家的,征税。三年后老A快餐店倒闭注销,房子转移给老A,老A 免征契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樊剑英解读——个体工商户与合伙企业一个性质,不难理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二条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