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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总局领导批准,现将《2013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货物和劳务税司
2013年2月5日

2013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国税务系统货物劳务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完善税制和政策促发展,以加强税种管理促收入,以优化纳税服务促和谐,充分发挥货物劳务税在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促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增值税工作要点
(一)根据国务院部署,密切跟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运行情况,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更好地发挥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为进一步堵塞利用农产品普通发票骗取增值税抵扣的漏洞,加强税收管理,在总结评估各地区核定扣除试点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研究扩大开展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
(三)根据各地及各部门反映的新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适当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范围,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公平、高效的原则,研究出台对军品生产企业统一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武器装备生产企业的发展。
(五)调研采掘企业的井、巷、道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按照实事求是、便于划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采掘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六)针对粮食体制改革后不同经济主体增值税政策不同问题,调查了解粮食流通市场和粮食收储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粮食企业增值税政策。
(七)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执行,修订农产品税目注释,适当扩大食品类的农业产品范围,以满足农业产品品种不断增加、加工工艺不断变化的新情况。
(八)根据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水平等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测算,研究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中增值税返还额度调整问题,以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利益,促进残疾人就业。
(九)为促进宣传文化、动漫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强我国航天的竞争力及影响力,对2012年底到期的宣传文化、动漫、对外发射、监狱劳教等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延续或进行适当调整。
(十)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全面推开,为使基层税务机关适应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要求,拟就营改增相关政策及征管问题对全国货物劳务税系统增值税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十一)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中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式”比对管理、发票管理、税控系统管理、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调整等相关征管配套工作,保障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十二)继续抓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落实,*研究一般纳税人认定相关政策调整;加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发生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严格落实纳税辅导期管理相关规定;继续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研究增值税申报表内容调整。
(十三)密切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有效防控税收风险。
(十四)推进纳税评估工作,增强评估针对性,有选择地开展专项纳税评估。
(十五)认真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规定,研究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管理相关措施,调整完善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