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减少职责交叉和分散
  优化职能配置,转变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一是理顺职责关系。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理顺各级税务机关内部部门间职责关系。省税务局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税务总局的各项部署。二是转变税收管理方式。根据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风险管理应对策略。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款报缴等基础服务工作,提供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供纳税人自主选择。摒弃税收管理员一对多固定管户的方式,转变为以团队作业为主的方式,形成优势互补。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职责调整情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大力培养造就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和业务能手,切实解决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的问题。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坚持有预算把事干好,无预算不乱干事,严格预算执行,推行预算公开。
  (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增强大局意识,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关注税收自身发展,更要强化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职能,通过税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一是**清底数。准确掌握纳税人户数及分布、税款缴纳、减免退税等各方面基本情况,为领导决策、指导工作、加强管理提供支持。二是加强税收分析。做到有深度、有特色,有针对性地反映经济运行态势、结构调整状况,为上级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三是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探索建立数据模型和指标体系,科学评价税收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积极提出深化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四是依托信息系统,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工作,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纳税遵从。五是加强税收监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六是推进信息共享,积极获取和提供第三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依法行政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一是加强税务部门制度建设。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异议处理和有效期管理等制度。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拓宽公开领域和公开事项,创新公开形式,多渠道、多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公开服务。

  (六)强化绩效管理
  实施绩效管理,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掌握干部日常表现,结合年度考评,建立科学实用的考评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奖优罚劣。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试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实行效能监督。加强对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实施问责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职能转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对各级税务机关是新的考验和挑战,责任更重,要求更高,必须依靠有力的领导、周密的部署和有效的监督,落实好职能转变各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转变事项,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方案,稳妥推进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级税务机关职能转变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安排。同时要正确处理职能转变和当前工作的关系,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以职能转变的成果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