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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

人社部发[2009]123号             2009.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商务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的精神,现就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吸纳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大力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外贸结构,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促就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目标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部门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调整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结构,提高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质量,增强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新增125万人就业(包括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2013年实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

三、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一)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的要求,落实现行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二)支持培训机构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及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加快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引导培训机构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特点,按照国际先进技术和全球化的理念,通过开设服务外包专业或课程、受企业委托开展定向培训或为企业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三)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培养工作。针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特点,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结合的培养体系。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校企合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大力培养适合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各地可根据服务外包企业需求,加强首席信息官(CIO)、企业级系统架构师、项目总监、服务外包产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培养,并适当给予资金等政策支持。

(四)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库。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情况,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库的建设工作,增强服务外包人才储备,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提供科学依据。

四、注重“招才引智”工作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两种人才资源,加大从海外引进服务外包产业高端人才(尤其是接单人才)。将服务外包人才纳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范围,享受入境、子女入学、户口迁移、家属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的作用,鼓励海外服务外包人才回国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并享受相关鼓励政策。鼓励海外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并制定相应的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