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务行政处罚规范(8分)
1.税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适当。(3分)
2.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在处罚过程中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2分)
3.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程序和说明理由制度。(3分)
(四)规范开展税务检查(8分)
1.实施税务检查的主体和程序合法。(3分)
2.税务行政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5分)
(五)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8分)
1.未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2分)
2.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3分)
3.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管理。(3分)
(六)加强税收强制管理(3分)
1.未违规设定行政强制。(1分)
2.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措施。(2分)
(七)各省税务局补充和细化(分值由省局确定)
三、优化纳税服务(20分)
(一)落实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分值由省局确定)
三级指标由各省税务局细化。
(二)开展税收宣传,组织税务咨询,推进专业化咨询服务(分值由省局确定)
三级指标由各省税务局细化。
(三)全面推进办税公开(6分)
1.制定办税公开具体落实措施。(2分)
2.公开办税流程以及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信息。(2分)
3.保证纳税人至少可以通过一种方式查阅办税公开信息。(2分)
四、强化行政监督,落实问责制度(15分)
(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5分)
1.建立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2分)
2.对具体执法人员,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3分)
(二)切实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分值由省局确定)
1.对符合标准的税务案件实施重大案件审理。
2.按照规定的办法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
(三)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分值由省局确定)
1.按照规定开展全面、日常和专案专项税收执法督察。
2.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四)妥善处理外部监督意见(分值由省局确定)
1.对外部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妥善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
五、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法律救济渠道(10分)
(一)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分值由省局确定)
1.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
2.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则。
(二)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值由省局确定)
1.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三)各省税务局补充和细化(分值由省局确定)
第二部分: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本部分最高加分为10分,其中总局6分、省局4分,总局6分在审核确认全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时使用)
基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中具有创新性并且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第三部分:依法行政社会评价(本部分最高加分为10分)
一、依法行政工作得到相关部门表彰和公众认可(分值由省局确定)
(一)依法行政工作得到相关部门表彰或者作为经验被推广的:厅(局)级每次加0.5分,省(部)级以上每次加1分。
(二)依法行政工作被相关媒体报道的:省级每次加0.5分,国家级每次加1分。
二、行风评议在当地执法机关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