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全文废止]

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              2005.12.2

最新版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号>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7.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8.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
9.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
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及应用
12.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4.远洋渔业
15.奶牛养殖
16.牛羊胚胎(体内)及**工厂化生产
17.农业克隆技术研发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
19.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气化、培育食用菌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的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新药开发
27.高产牧草人工种植
28.天然橡胶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31.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的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开发
44.中幼林抚育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培植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0.地道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的人工培育及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
53.竹质工程材料、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54.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和应用

二、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4.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6.海堤防维护及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