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七、大力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人才培训。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抓紧培训一批适应服务外包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服务外包规则的开放型人才,造就一批具有服务外包创新能力的科研型人才,鼓励大学毕业生就业于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转移和循环。

  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定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定额资金补助,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的资金压力。同时,积极研究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高端人才赴境外实训的政策措施。

  为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培养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适用人才,中央财政将支持各类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所进行的适用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对提供服务外包适用人才并具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服务外包或软件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给予定额奖励。

  八、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本地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持续、协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