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第二段

收益×5000-800万)/科技成果价值

90

10

 

第三段

收益×1-5000/科技成果价值)

0

100

注:科技成果价值的界定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