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为明确未来五年税收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指导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税收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1.税收事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十一五”时期是税收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实现了税收事业新的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工作实践。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梳理税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立了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税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积极实施扩大内需、稳定外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税制改革实现重要突破。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顺利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在新疆和整个西部地区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统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良好税收环境。纳税服务开创良好局面。坚持把纳税服务作为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重要举措,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平台,逐步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税收征管方式逐步完善。坚持依法征管,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全面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探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深化税收分析预测,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大力加强税务稽查,探索大企业等重点税源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突出抓好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积极实施信息管税,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步伐,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税务机关机构改革,开展多层次、大规模教育培训,注重专业化人才培养,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全面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有效促进了税务干部廉洁从税。五年来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十一五”时期税收收入年均增长20.2%,累计入库税款28.5万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十五”时期增加1.6倍,税收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十一五”时期税收事业取得的明显进步,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税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税收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力度需要加大,有些工作理念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收调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尚待完善。税收管理方式需要继续改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还需要*研究和完善。高层次人才较为匮乏,干部队伍活力不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仍有发生,惩防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还要常抓不懈。面向未来,必须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