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4]369号             2004-10-22

5月1日前的未完工工程如何结算?<肖太寿>

房地产行业预提费用的重点税收风险及汇缴案例分析<翁骏>

5月1日前未结算的工程不得降低一个点进行结算<肖太寿>

发包方能否按照10%与施工企业结算5月1日前的未完工工程?<肖太寿>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