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278号                 2004.1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业集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的有关规定,为支持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将有关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