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产业发展指导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

资格评审工作将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将提供给进出口银行,进出口银行将按照其政策进行项目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独立审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产业发展指导处     许蓉、王娜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59881877、59881793
传    真:010-59881793
电子邮件:zhengyinhezuo@sina.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进出口银行“扶持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贷款”申请表 

文化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